中新網嘉興6月12日電(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秀舟)浙江嘉興的房產銷售經理尹某,利用網絡和QQ非法購買個人信息用於房產銷售,並將個人信息倒賣給同行,以此獲利。12日上午,這起涉及820餘萬條個人信息的案件在嘉興秀洲法院一審宣判,尹某因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0元。
  尹某今年31歲,大專文化,貴州六盤水人,26歲那年背井離鄉來到嘉興。尹某先後做過空調銷售、裝修銷售以及建材經銷等業務,由於能說會道又扎實肯乾,短短幾年,尹某就在嘉興扎穩了腳跟。
  2013年4月,尹某到嘉興一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任銷售經理,專門負責二手房產的買賣業務。公司規定每個銷售經理一個季度要完成900萬元的銷售額,為了讓銷售經理能夠按期完成任務,公司還很“人性化”的給每位銷售經理配備了三名業務員。這三名業務員每天的工作和任務就是撥打一兩百通的售樓電話。那麼究竟那麼多人的個人信息又是怎麼到他們手裡的?因為他們有一個“神通廣大”的尹經理。
  據尹某交代,他也不希望通過“歪門邪道”來買賣二手房,但是公司給的銷售任務實在太重,光靠手頭一些既有的資源完全不能滿足銷售額。
  為了能夠順利完成銷售任務,他通過網絡購買了一些嘉興地區人員的信息,有企業也有個人,信息內容包括詳細的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等。其手下的業務員照著名單一一打電話銷售,有的放矢的銷售確實也產生了一定的效果。尹某的二手房買賣銷售也一直很火爆。
  隨著業務量的增加、經驗的積累及人脈的寬廣,尹某除了通過網絡購買個人信息之外,也會和房產銷售的同行之間進行信息互通交換。就這樣“囤積”了一段時間,尹某手頭的個人信息量已經相當可觀,這時的他,開始萌生倒賣念頭。
  尹某將從網上以180元一個的價格購得的企業信息文件夾獲取之後再加價銷售,不僅自己得到了相關的個人信息,而且還能賺到二手差價,簡直是一舉兩得。還別說,購買個人信息的還不少,尹某因此也賺了不少錢。
  嘗到甜頭的他漸漸以此為業,通過網絡、上門推銷等方式專門將個人信息出售給從事房地產營銷的工作人員並從中非法牟利。2013年8月19日,嘉興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了尹某在網絡上多次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立案偵查後將在網吧繼續犯罪的尹某抓獲歸案。
  直至案發,尹某以購買、收集、交換等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達820餘萬條,向多人多次販賣,獲利近萬元,屬於情節嚴重的範疇,構成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2014年6月12日上午,秀洲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案件,判處尹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0元。(完)  (原標題:非法出售個人信息820餘萬條 房產銷售經理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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